在漫漫的职业生涯中,导演会被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困扰,而这些法律难题在导演成长的不同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征。而对于年轻导演而言,各样的法律问题背后其实是合同双方谈判地位的对比。因此,年轻导演如果想要在谈判地位相对较低的当下[详细]
近年来,《致青春》、《小时代》、《搜索》等由小说改编的影视剧火爆大小荧屏,因为小说本身的超高人气,小说改编为影视剧成为大的趋势。对于影视制片公司,如何以最低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改编收益,如何对同一内容进行全方位的版权开发?如[详细]
在演员宋丹丹和编剧宋方金对演员能否修改剧本修改问题争论不下,引发了几乎影视剧编剧全行业的大讨论。有人说要看是否「有权修改剧本」,也有说要看编剧与制片公司的合约,还有直接说演员可以「二度创作」,还有演员、导演、编剧心中各有[详细]
在这个「类型片」满天飞、版权交易日益复杂的时代,制片方一方面要通过大量的版权交易支持影视项目的开发,另一方面要防范影视作品日后产生版权纠纷,如此一来,若要顺利完成剧本版权交易,减少版权纠纷,编剧或制片方就要尽早掌握相应的[详细]
在主体内容被消费之前,出品方和编剧必须想出一个富有创意的影视作品名称。一个有创意的名称必然成功一半。由此面临的问题是,作品名称中的创意如何获得法律保护?[详细]
编剧在电视剧创作的时候分故事梗概、故事大纲、分集大纲、初稿、终稿几个阶段,一般制片公司也会根据这样几个阶段来认可编剧的创作。而我见过大量的编剧合同里面没有「认可」的标准,这就意味着,一旦编剧交上来的剧本没有通过制片公司[详细]
近年来,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搭便车」的影视对手告上法庭的也越来越多。如《笔仙3》诉《笔仙惊魂3》,《人在囧途》状告《泰囧》。而《神探狄仁杰》诉《神断狄仁杰》则是法院对影视剧「不正当竞争」作出认定的第一案,该案判决对于中[详细]
琼瑶指责于正屡次抄袭自己的作品,并发布公开信对比于正《宫3》抄袭自己的《梅花烙》。现在的制片方有了各种营销的花样儿营销,显然不会用「抄袭」炒作了。虽然网友立刻替琼瑶盘点出电视剧的相似度,但与以往略有不同的是,这次大家对于[详细]
无论拍电影电视剧还是排演话剧,剧照都是不可或缺的一个职务,可现实中我们却看到剧照摄影师经常因为剧照的版权问题在微博上吵吵,谁都有理似的。这种现象的原因很简单,主要是因为「剧照」涉及的劳务的本质是委托创作摄影作品,侵权成本[详细]
近日,电视剧《毛泽东》在央视一套黄金时间热播,电视剧总编剧黄晖却因不满电视剧被「过分」删改而将剧本爆于微博之上,引来网友热议,成为业内热门话题。问题摆在制片人和编剧眼前——电视剧播出后,编剧到底可否在微博晒剧本?[详细]
著名导演高群书近两天发微博讨薪,点名出品方制片人,索要导演报酬的尾款。网友会问——导演不是电影的灵魂吗?导演这么强势的地位怎么还会被拖欠薪水?这和农民工被拖欠薪水是两个概念,农民工地位弱,容易被「欺负」,而在影视行业里,[详细]
5月20日,北京文联根据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白秀娥的维权需求,邀请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杨明教授对国家邮政局侵犯其著作权一案进行了分析和探讨。会上法律专家同当事人一起回顾了白秀娥诉中国邮政一案的始末。本文分析了此案的两个要点,希望给[详细]
《霸王别姬》作者李碧华称剧本改编者芦苇出版剧本一事侵权,其原作版权代理公司发表千字声明指控,电影的制片公司又发表声明撇清了关系,让广大网友困惑不已。如何厘清小说原作者和剧本改编作者之前的版权关系?为何出现这么多原作者和编[详细]
一份好的合同不仅需要清楚表明缔约各方的权利义务,合理配置利益,防范纠纷风险,同时,它也从侧面反映了一个行业的成熟程度。如果我们承认,好莱坞的电影产业相对来讲更加成熟,那么与电影相关的娱乐法产业,也会有值得借鉴和学习的地[详细]
未经许可的改编就有可能变为「搭便车」的行为。这种非法行为的认定难点就在于,新作品对于原作品内容的借鉴是属于正当的文学创作还是商业上的抄袭呢?这之间的界限就是一个行业惯例与法律规定的问题。因此,版权人如何紧握作品的改编权,[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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